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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公告]新萤火虫论坛近期内重大变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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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8-6-30 19:52:50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论坛宣传活动

将本贴内容复制,发布到其它论坛网站,并提供截图或者连接地址证明,就可以获得论坛货币和奖章奖励。

1个截图=2个新虫币

10个截图就可以获得宣传大使奖章一个月,20个截图佩戴2个月,以此类推。

奖章申请专用贴:新萤火虫论坛宣传大使奖章申请临时专用贴


新萤火虫论坛(www.xyhc.com / bbs.xyhc.com)近期内有不少重大变动,特发此公告。
在此我仅代表新萤火虫论坛管理层,感谢这么多年以来一直支持新萤火虫论坛的所有朋友们。

1. 论坛自2008.06.18起,正式关闭注册,且近期内不再开放自由注册。
论坛也不会因为特殊节假日而开放注册,只会根据论坛需求而决定开放注册的时间。

关闭注册的同时,新萤火虫论坛开启了游客自荐,会员推荐和邀请注册3种新的注册方式。
自荐和推荐注册详情,请到〖 自荐推荐注册 〗查看
注册成功以后转入论坛预备会员,等待论坛高层审核。

邀请码价格,暂定为200个新虫币/个(有效期7天),论坛所有正式会员都可以购买。

新萤火虫论坛欢迎一切有识之士、欢迎各类人才特别是原创人才加盟论坛,共同创建一个有一定交流质量、温馨和谐的网络家园。如果您有什么建议或者意见,请发信至新萤火虫论坛管理员邮箱:bbs.52yhc@gmail.com
网站联盟合作或其它相关业务,可直接联系QQ:917883334(星期一~四)

2. 开放〖 优会申请 〗板块,论坛会员可通过版主推荐或者自荐成为优秀会员(萤火之星)。
萤火之星享有论坛特殊待遇,如特殊FTP下载权限,免费广告等。

3. 独立〖 论坛勋章 〗板块,论坛所有会员都可以自由申请或者购买论坛勋章。

4. 开通〖 账户修改 〗板块,论坛会员可申请有偿修改用户名或合并ID等业务。

5. 新萤火虫论坛将贯彻网络共享精神,目前已经开放了游客浏览大部分论坛板块和主题贴的权限。

6. 论坛近期内将会清理部分长期不发帖,不登录论坛的用户,请大家互相转告。

7. 论坛新注册会员,如果有什么疑问,可以去〖 新手上路 〗板块询问。

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 ---完美的神




原贴出处:http://www.xyhc.com/viewthread.php?tid=898684&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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